堕民
含义解释
称惰民。绍兴也叫“乐户”。元灭南宋后,将俘虏和罪犯集中于绍兴等地,称之为“怯憐户”;明编户籍,统称为“丐户”,或为后世“墮民”来源之一。又相传宋将焦光瓒率部降金,宋人引以为耻,乃贬其部卒之籍,称为“墮民”。或谓指明初张士诚、方国珍的部属。数百年来被视为“贱民”的一种,不许与一般平民通婚,不许应科举,多任婚丧喜庆的杂役等事。清雍正时削籍,与平民同列。但与其他居民的界线,解放后才完全消失。
在那个充满竞争的时代,堕民很难立足,只有不断努力、积极进取才能赢得成功。
古文寓意:
丐以户称,不知其所始,相传为宋罪俘之遗,故摈之,名“堕民”。
——明·徐渭·《《会稽县志诸论·风俗论》》
浙东有一种被人轻视的民族,他们的声音笑貌,完全和当地居民一样;可是两者中间,却深深地隔着一条鸿沟。他们叫做堕民……七百余年来,他们就在悲苦和被人轻蔑的环境下过日子。
——现代·唐弢·《《推背集·堕民》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