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韵赵景贶督两欧阳诗破陈酒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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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次韵赵景贶督两欧阳诗破陈酒戒》是北宋文学家苏轼于元祐六年(1091年)在颍州(今安徽省阜阳市)创作的唱和诗作。全诗以尤韵为韵脚,围绕“破陈酒戒”主题展开,通过“千钟斯为尧,百榼斯为丘”等辩证思考,表达诗人对饮酒文化的豁达态度。诗中引用《礼记》典故与王羲之育子等意象,既体现宋代文人以诗酒相酬的交往传统,又彰显苏轼“醉则不惊鸥”的胸襟气度。该作品收录于《东坡全集》卷十九,现存完整诗文中包含“明当罚二子,已洗两玉舟”等名句,是研究苏轼颍州时期创作风格的重要文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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