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颐
程颐的意思
1. 北宋哲学家、教育家。字正叔,学者称伊川先生。洛阳(今属河南)人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,官至崇政殿说书,为哲宗师七年。反对王安石新政。曾和兄程颢学于周敦颐,并同为北宋理学奠基者,世称“二程”。早年入太学受教于胡瑗,得赏识。后举进士不第而绝意于仕途。一生讲学达30余年,从学者众。其学以“穷理”为主,认为“天下之物皆能穷,只是一理”(《遗书》卷十五)。这理“在天为命,在人为性,论其所主为心,其实只是一个道”(《遗书》卷十八)。生活日用中存在着以纲常为内容的“天理”与“道”,从而强调“格物之理,不若察之于身,其得尤切”(《遗书》卷十七)。提出“随时变易,乃常道也”,肯定事物的运动,还提出“理必有对待”,承认事物的矛盾,并认为事物的矛盾为“生生之本”,是事物运动变化根源。但认为矛盾双方不能转化。提出“性即理”说,肯定人性的本源之善;主张“禀气为性”说,认为人有“贤”、“愚”之分,是由于“才禀于气,气有清浊,禀其清者为贤,禀其浊者为愚”,愚者易受私欲引诱而至为恶弃“理”。主张教育目的在于“变化气质”,“去人欲,存天理”,进而达到“学为圣人”。主张“涵养须用敬,进学则在致知”的修养、为学方法。“所谓敬者,主一之谓敬;所谓一者,无适之谓一”,即“只是严肃整齐”,“收敛此心”。认为“致知在格物”,“格犹穷也,物犹理也”,格物即为“穷其理”(《遗书》卷二十五)。凡读书讲明义理、论古今人物而别其是非、应接事物而处其当,都是穷理。只要持之以恒、循序渐进地去做,日积月累,自然能得。认为“理”非外铄,也强调内求,“不求于内而求于外,非圣人之学也”(同上)。坚持认为寡妇再嫁是大逆不道,提出“饿死事极小,失节事极大”(《遗书》卷二十二下),为纲常名教辩护。与兄颢的学说为朱熹所继承和发展,世称程朱学派。著作有《易传》、《颜子所好何学论》等。后人所编《遗书》、《文集》、《经说》等,收入《二程全书》中。
例句:
崇政殿上,程颐以其深厚的学识和独到的见解,为皇帝讲授经义,备受尊崇。
程颐作为北宋时期的理学家,对后世哲学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